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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排除公告

站长界最为震惊的消息:做音乐站将是死路一条(zt)

本帖由 平行线2006-10-10 发布。版面名称:网站运营

  1. 平行线

    平行线 New Memb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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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***ting.com的站长 因为音乐侵权而去坐牢去了 还查封了服务器

    ***ting.com 的音乐站访问量高 其页面模式和qq163.com差不多

    网络侵权厦门宣判 音乐站站长牟利被判刑



    全国第一例网络传播侵权案近日在厦门一审宣判,被告人黄毅龙、陈赠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分别处罚金一万元。此案控告人广东音像分销业商会代理律师胡定锋就此认为,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以营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传播他人的音像作品,情节严重或非法获利较大的,即构成侵犯著作权罪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经法院审理查明,2004年9月,黄毅龙、陈赠才经预谋,由黄毅龙向厦门鑫飞扬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租赁服务器,建立音乐网站。该网站未经录音制作者授权许可,从“百度”等网站下载大量音乐作品,然后向该网站的注册会员提供搜索网址、音乐在线收听、下载等服务,从中收费牟利。陈赠才则对该网站进行维护。经鉴定,该网站注册会员12708人,歌曲数为10847首。网站建立以来,黄毅龙、陈赠才共赚取57095.24元。2005年10月25日,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建宁县亚新网吧将黄毅龙、陈赠才抓获。

    此案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:本案被告人的行为,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“具有其他严重情节”。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,根据刑法第三条的规定,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,不得定罪处刑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要么根据违法所得,要么根据非法经营数额或复制品数量来认定,至于该条款虽然也出现了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,但适用该条款同样需要最高司法机关作出解释,基层司法机关不能直接适用。

    法院最终没有采信辩护人的说法,并认为黄毅龙、陈赠才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,并作出判决。




    以后的下载站是不是也会受其影响?
     
  2. 完美主义

    完美主义 New Memb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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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音乐站确实不好做啊
     
  3. zzfy2008

    zzfy2008 New Memb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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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什么都不好做!
     
  4. ksjok

    ksjok New Memb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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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唉。拿小站长开刀。。
     
  5. QINGQINGYUAN

    QINGQINGYUAN New Memb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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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如果都能管的话,大家才心服口服阿,抓一个才赚了点上网费的人,怎能服众阿,如果在某某大楼大厦别墅什么的把人抓走那才是挽回更大的损失